破解难题织密监督(织密防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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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

监督什么?

调研报告认为,对“一把手”监督的范围包括“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但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监督。调查显示,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进行监督的重点,排在第一位的是选人用人权,其他依次是重大决策权、资金使用权和项目安排权。必须围绕“一把手”正确行使“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加强预防监督,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权,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行使。

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的权力。规范动议提名,对动议提名主体、程序进行规范,强化提名责任,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署名制,防止动议提名的随意性;对“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行使的权力进行全过程记录,增强用权责任。

要提前介入重大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和以权谋私。建立上级派员参与下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决策全过程;借鉴并推广一些地方探索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做法,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一把手”在权力运行中的行为监督,避免直接插手、打招呼等现象发生。

要约束“一把手”财物开支权,配套建立“一把手”职务消费制度,明确“一把手”正当行使职责的自由裁量权,促使“一把手”正常履职、合理用钱。

课题组负责人认为应该开列“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他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要把中高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以上“一把手”作为重点对象,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查处。要抓好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行业的“一把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国企、高校、人权事权和财权高度集中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强监督。对与广大群众联系紧密的县市及县级以下部门站所的“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情况群众最清楚、也最关注。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和信心。

谁来监督?

报告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需要整合各方力量,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要建立上级监督机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凡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上级监督机关的责任。要重视发挥巡视组的作用,从巡视经费自理、巡视时间灵活掌握、巡视方式手段多样等方面入手,保证巡视工作不受干扰,并积极运用好巡视成果。

要进一步明确同级监督机构责任,赋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更多的对“一把手”的监督权限。继续探索人大、政协实施监督可行管用的具体办法,如健全并落实政府部门“一把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建立人大直接罢免“一把手”制度等。

舆论监督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从“日记门”、“香烟门”到“表哥”、“房叔”,无不显示着舆论监督的强大潜力。报告认为,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中,要赋予新闻媒体更多更大的监督权,对媒体和互联网披露的“一把手”有关问题,应有完备并且及时的应对、答复、查处机制,大力推行电视网络问政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媒体和互联网的监督作用。

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丰富完善群众参与监督的实现形式,把“一把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注重听取群众意见,重视社会监督,探索、引导和培育民间反腐组织,重视民间反腐力量,推动以重要岗位“一把手”为重点对象的监督和反腐治贪的社会化。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还可考虑建立专门的监督队伍。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督经验,成立直属中央和国家的监督机构,重点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如何监督?

报告认为,监督和民主相辅相生,民主的程度决定监督的力度,扩大民主是解决监督难的根本举措。而当前扩大民主,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道必须迈过的坎。因此,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对那些事关全局和根本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要抓紧改革,使“一把手”监督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交给组织、还给人民,而不是掌握在“一把手”手中。继续改革行政审批体制,解决中央和省级部门中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的部门及其“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有步骤地下放部分审批权力,打破权力垄断,防止和克服国家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一把手”化的现象。充分保障监察司法机关的独立性,着力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权大于法、少数“一把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问题。

应改进监督方式手段,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健全“一把手”问题预警机制,尽量把监督关口前移,力求能尽早发现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督,做到“一把手”到哪里,监督措施和网络就延伸到哪里,特别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一把手”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一把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风险后果等因素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另外,课题组负责人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控,因为很多问题产生在下班时间。对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关于“一把手”的监督信息,必须认真对待、综合分析、科学运用。发现问题的,不论涉及到谁,不论官大官小,决不能姑息养奸、包容纵容,必须毫不留情、从严从速、一查到底。

如何织密扎牢党内监督之网,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当前,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从监督主体看,存有“不想”监督的问题。从监督客体看,存有“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从权力结构看,存有“不好”监督的问题。从监督渠道看,存有合力“不强”的问题。难以形成“综合监督”效应。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和前提。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要着重解决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进程较慢、临时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制度的刚性不强等问题,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加大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突出抓好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要建立政治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一把手”不但负责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还要负责监督管理干部。要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真讲话,建立起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同志关系。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教育挽救干部。

建立适度分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针对部分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划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特别要围绕加强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进一步明晰各种职务和岗位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规定不同职务、岗位的任期时限,特别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有刚性规定,使交流轮岗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化解权力腐败风险。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对滥用权力的查处力度。惩治是一种有效的预防,也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严厉惩处作为促进监督的有力武器,严厉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使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凝聚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监督意识,理性开展对党和政府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确行使对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正确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

政府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市场经济作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其自身的复杂构成,其存在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它就是法律经济,也必然是法制经济,而法制经济即经济关系广泛法制化的经济。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个核心构成要素,共同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经济关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一、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对比分析

1、理论基础两者都以国家干预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所不同的是市场管理法所依据的是直接干预理论,而宏观调控法则是间接干预理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商品经济,市场有着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竞争,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但又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自发性、盲目性等,市场主体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垄断、贫富悬殊等社会不正义问题,这些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也正是国家干预的根源所在,国家依法干预市场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垄断、抑制贫富差距扩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场经济必须确立政府的干预。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论而产生,而区别就在于:市场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而宏观调控法以政府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

2、侧重点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根源,但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表明,国家干预也并非没有缺陷,政府干预的失灵(如过度干预、滥用干预权等)同样会妨碍交易的正常进行,政府规制的失败,就要求必须确立对政府干预的规范,其中包括约束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的行为,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笔者认为对市场管理法来说,它着重强调的是对市场主体一方行为的约束,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约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观调控法则更加注重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约束,以确保政府的宏观调控权的正当行使。所以,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管理法侧重于确立政府干预,宏观调控法侧重于规范政府干预,但只是侧重,两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的双调整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3、调整方式由于两者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调整方式的差异,市场管理法通过国家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来实现其职能,它通过运用行政命令,规章制度之类的公权力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如通过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如何增强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条例》规定了哪些监督职责

《条例》首明确党工作部门监督责任第九条党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党内监督体系重要组部;第十六条规定党工作部门应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本机关本单位内部监督强化本系统监督《条例》亮点党内监督体系监督制度重要创新 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委等工作部门党委(党组)办事机构职能部门党各项针政策参与制定者贯彻执行者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领域重要承担者具体体现者负推进全面严治党、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政治责任实践存党工作部门监督责任缺位问题部门党组织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贯彻党路线针政策坚决、全面、位甚至变形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够缺乏真抓实干具体举措忽视本单位本系统管理监督;缺乏担热衷于发现党员干部存问题敢提醒、批评、纠等错酿推给党委或纪委处理解决些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健全体制完善制度发挥党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党工作部门处党务工作第线尽管工作性质、内容、特点各相同管党治党都承担着重要责任都具熟悉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优势要适应新形势强化党内监督新要求明确监督职责采取效措施真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面要加强本机关本单位内部监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本部门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其党内规、贯彻落实党理论路线针政策、坚持民主集制、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自责任田另面要强化本系统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管理权限本系统相关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处置决能谈监督想纪委或推给纪委 实际工作党工作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各自监督职责比党委办公厅要抓落实党央、级党组织本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督查督办;党委组织部门要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干部能能;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监督组织引导舆论监督;统战部门要加强统战系统、统战领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监督及党统战线政策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党委政委要强化政部门执监督等等党工作部门要党事业党干部高度负责态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早抓、防微杜渐做守土责、守土尽责协助党委(党组)织牢、织密监督中国履行或者确履行监督职责党工作部门领导班领导干部要依据《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严肃问责

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我们都知道,随着现在的法制制度越来越完善,我们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并且我们总是想要将那些公权力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并且以后让那些公权力得到监督,而且也要让那些公权力为我们所知,不能够在背地里干一些其他事情,我们是很重视这个监督权的,并且国家也会充分的保障文的监督权,但是我们也要不断的去加强如何监督,并且也要去加强对那些工程的监督,这是很正常的,而且也是我们应该有的权利。我们是需要将小微权力网给织密的,并且我们要不断的让权力得到监督,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呢?我主要有三点建议:

第一点建议就是要保障知情权。如果公众没有知情权,那么公众就不能够通过自己的权利去行使监督权,并且也不能够让自己较好的去监督那些权力,也不能够让那些全力背得到比较好的监管,正是不太公平的,而且也是不合理的,这是应该要改进的,因此我们应当要通过保障知情权去加强监督,而且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监督。

第二点建议就是要加强监管。如果我们想要织密法网,我们就应当要加强监管,无论是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管,还是加强对那些公众所知的事情的监管,我们都是需要加强监管的,如果不能够去加强监管的话,我们就不能够让那些权利得到较好的监督,而且我们也不能够让那些权利得到较好的纠正。

第三点建议就是要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下。事实证明,只有阳光才能够让那些权力得到监督,如果不能够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话,那么我们是不能够监督好,那就全力的,而且也不能够让我们得到一个比较好的监督权。

总而言之,我认为加强权力监督是一定要有多个方面的。

2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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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1 上午 05:39:50

    体的经营活动,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如通过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如何增强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条例》规定了哪些监督职责《条例》首明确党工作部门监督责任第九条党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党内监督体系重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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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1 上午 09:57:57

    监督,如果不能够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话,那么我们是不能够监督好,那就全力的,而且也不能够让我们得到一个比较好的监督权。总而言之,我认为加强权力监督是一定要有多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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