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诉学校的老师问题
校进行各种“灵活”规定时,都喜欢宣称“自愿原则”,学生反抗时学校就会一个一个的处理掉。举报学校的途径:教育局或教育厅官网(网上信访)教育部官网部长信箱写建议信上传。
举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个人信访信息被泄露(相关部门是不能泄露信访人信息的,但是他们可以灵活泄露你的个人信息)
2.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检查之前,学校会装模作样让学生进行大扫除,然后让学生看到教育局人员时必须公式化按照校方的指示回答问题。
3.成功一半,你实现了一半的举报目的,学校会过几周之后又变回以前的样子。
4.你信访之后,过几天会有德育处老师叫你去校长办公室写撤销书重新上传信访,而撤销书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学校维护自己利益的谎言。
5.不要找其他同学跟你一起举报,因为举报了你和同学的个人信息泄露了,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6.以后若是有其他同校的学生举报学校,学校会第一时间盘问之前那些举报过的学生,会很麻烦。
7.学校对于举报的学生都是退学处理,举报过程中会以退学来威胁你。
拓展资料:如果校长贪污腐败,你有充足证据在中纪委监察部举报网举报校长。
没有后路了直接去教育部官网投诉举报或者写部长信箱,不成功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怎样向教育局投诉学校
教同学个小技巧。
打电话之前,先询问对方工号。
比如:
“喂,您好,我是xxx,目前在xx中学上学,我想举报一个问题,请问您工号是多少”。
对方会告诉你他的工号,这时电话一定要录音。
最后说明情况
举报完有几种情况
第一,教育局批评学校,学校整改,但是你被泄露了信息。
这时,如果你被谈话,直接告诉找你谈话的老师
“老师,是我投诉的,但是您是怎么知道的,请您如实告诉我,这个事我要上报给纪检委,放学我就打电话,接我电话的那个人,我记得他工号,也已经录音,这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您必须给我说清楚”。
小朋友,放心好了,校长会来找你谈心,并且道歉的。
第二,教育局通过认证调查,责令整改,但是没有泄露你信息,这样皆大欢喜。
以上两种,一定是建立在确实有违规,你举报的时候,最好是可以提交证据,“时间,地点,情节”
第三,教育局没当回事,这时你不用担心,直接打更高一层的教育局,套路如上,最后加一句,事情不解决,我会一路打到底,你们不解决,我就打省教育厅。
小朋友,记住,不要怂,有理你就说。
有些学生想的确实确实复杂,害怕招惹麻烦。
等你们踏入社会后,就会明白,这个社会的有些条条框框是钢铁,你不要碰;但是有些人,真的没那么强大。
不要高估一些人,也不要低估自己。
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是你与生俱来的,不因你的年龄而改变,未成年人受到的保护是更多的。
我把学校投诉了,现在我被查出来了,怎么办?
上学期学校课间操,广播声音比较大,被旁边的村民投诉到了市民热线,由于是实名投诉而且上面还有投诉人的联系方式,后来学校通过学生的通讯记录对比,这名投诉的村民,竟然是我班上的学生家长。
后来 体育 老师跟我一起去了学生家里,这位家长很诧异,我们怎么知道是他投诉的?后来说明来意之后,双方等于本着解决问题,虚心接受意见,以后学校放课间操的时候,尽量调低音量。临走时候家长问了我,他的投诉会不会影响到孩子上学?我笑说,不必担心,没什么影响,应该,家长后来发过信息,说到过此事。
题主所说的,投诉了学校后来被发现了,对自己或者孩子学习 怕有所影响,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你对学校的投诉,是以事实为依据,没有夸大。我想学校会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改正的相关措施,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
如果你对学校的投诉与事实不符,学校可能会给你解释清楚。学校作为育人的地方,对于一些家长的投诉,非常认真的去处理,也不会带有色眼镜看待任何人。
我在我孩子一年级的时候其实也匿名投诉过。
那是我发现我儿子整整半个学期一直坐在窗户边,座位没有动过。想想这种事跟班主任说又不太好意思开口,就直接在校长信箱里留了言。我儿子第二天回来就说,老师给调座位了。
正常情况下,教室里的座位都是每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轮着来的。这样有利于保护孩子的视力。
儿子班里半个学期都没有动过座位,我就沉不住气了,很委婉的在校长邮箱提了一下。
学校做的也很大气。丝毫没有追究我这边,还及时提醒了班主任。
现在题主既想投诉学校,又不想被学校知道。
这位胆小黑良心的估计是学生或者家长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是学生的话,又以初中生或高中生的可能性最大。
但他又怕学校知道。如果是家长的话当然是怕老师知道了对她家孩子不利。如果是学生的话,说明他投诉的内容得不到学校或得不到家长的支持。所以他投诉的内容只是损害了他自己的“利益”。
可能性一、学校周末补课了?
可能性二、老师非法收取补课费?
可能性三、老师布置过量回家作业?
可能性四、老师帮你安排的座位不合理?
投诉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已经被学校查出来是我投诉了,想一想自己的投诉到底是事实还是无中生有。如果是事实你怕什么!
当初投诉学校出于什么目的?现在你投诉的目的达到了没有?这才是你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其实你不想让学校知道,一有可能是怕学校小鸡肚肠报复你,二你投诉的目的不纯。
现在看来,学校花时间和精力来查投诉的人是谁,说明你投诉的问题有失偏颇,对学校有可能造成了名誉影响。这说明你的投诉目的不纯,有“挑事”的嫌疑。
所以建议题主,现在坦诚的站出来。如果确实是自己无中生有了,那就真诚地道个歉。你投诉的确有其事,那就和学校协商,妥善的把事情解决,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问题说的并不具体,我的理解应该是学校的老师针对学校中的问题进行了投诉,可是现在学校然知道投诉者是谁,所以投诉人担心自己的处境。
给你讲一个我身边的真实故事。
我有一个女同事,非常优秀,业务精专,但是,在晋职称的时候,却年年都进不上职称。这个女教师非常的有心计,他把每年每位晋上职称的教师各项得分用相机拍下来。这样经过一两年的对比,他就发现严重的问题。例如,某一位老师可能在去年的职称总成绩还排在最后一名,可是到了第二年校长想让他晋职称时,他的成绩就立刻跑到前几名。
于是,这位女教师就把这些图片打印出来,然后对这样的老师各项得分进行分析、汇总,得出了某人弄虚作假的结论。因为一年的成绩不可能突飞猛进,如果一年各种证书太多,一般都是弄虚作假。然后这位女教师与校长沟通交流,让个别突飞猛进的教师公开一年内各种证书,当时校长根本就没把这位女教师放在眼里,所以校长没答应。其实,女教师也是先礼后兵,既然校长没有公开公示教师晋职资料,最后她就直接实名投诉。
当时,这位女教师到所在的辖区局拿着所有的证据去投诉,区教育局经过一番调查,还是维护了校长的权利,于是这位女教师继续向上级市教育局举报,这个时候,学校的校长才开始重视起来,但是已经晚了,事情影响太大,当然经过一些波折,最终女教师晋职成功。
当时学校很多人都不理解这位女教师,为什么要投诉?甚至学校领导给他她穿小鞋,单位的同事都不敢和他说话,孤立她,这位女教师,当时的处境可以用四面楚歌来形容,然而,这位教师非常勇敢、坚强、智慧,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权利。
当然,人家有这个权利,很多人习惯了弄虚作假,把弄虚作假当成正常现象,把维护权利当成不正常现象。现在想想是多么可笑!
所以我要说,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完全可以走投诉之路,因为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我可以给你提出几条建议:
第一,实名投诉。
如果你真的想维护自己的权利,那就必须实名投诉,为什么要实名呢?只有实名投诉,你的人身安全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同时,只有实名投诉的相关部门才会查处这些事情,如果不是实名投诉,很多事情都不会查,所以就没有意义。
第二,一定要勇敢坚强。
一旦投诉,你就要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因为当你投诉之后,你和领导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会想方设法的威胁你、阻挠你,如果你半途而废,不要说领导不拿你当回事,就算老百姓也踩踏你。所以一定要坚定、坚强,坚持到底!
第三,在投诉的过程中一定讲究策略和智慧。
维权的时候,一定要紧紧围绕自身权利有策略的进行,而不能想说啥说啥,同时,只是争取自己的权利,并没有威胁到领导的利益。
第四,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投诉人在投诉的过程中,所投诉的事情可能涉及领导的利益问题,那么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同时也要保护好家里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拥有监督权,投诉或者举报都属于监督权。 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保守投诉人或者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允许泄露,对于泄露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如果你的学校知道你是投诉人,你可以直接告诉学校,我就是实名投诉,另一方面,你也要找到上一级教育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对泄露投诉人信息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来说说一件投诉学校被查出来的事情。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办学还不是很规范,许多学校都办了重点班,还多收一点费。那一年,我所在的学校也办了重点班,一个班36个学生,是成绩最好的前36名。这个重点班每天下午多上一节课,作为拔高提优课程。
为了给上拔高提优课的老师一点补助,学校对重点班学生每人收了1800元,作为3年的拔高提优课费用。1800元在十几年前,相当于当地一般工人2个月工资,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就因为收这一笔钱,学校被家长投诉,物价局来查,责令学校退还所收费用。退完之后,物价局还到教室里随机调查,问学生钱退了没有。这件事搞得学校很被动,校领导肯定被批评了。
然后学校秘密调查,据说学校知道了投诉学校的学生家长是谁。但是,学校没有真凭实据,投诉人又不可能亲口承认,学校更不敢对学生怎么样,如果那样,学校可能会召来更多的麻烦。毕竟,学校所做不在理、不合法,遇到了一个懂的用法律维权的家长,学校只能小心从事。老师和领导,谁也不会为了学校的不当利益,自己得罪家长。
所以,你投诉学校,如果投诉属实且合理合法,正义在你这一边,什么也别怕,相信上级主管部门会给你一个交待,学校和老师也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如果投诉虚假不合法,你会受到批评教育,要是造成严重后果,你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我有一点疑问,学校是怎么知道你投诉的?为举报人保密,这可是有严格纪律的。要是你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你完全可以追究泄密人责任,走行政申诉甚至法律途径维权。
总之,正当举报根本不用怕,不正当举报就老老实实认错,不要有太大思想包袱。
我县前几年,有个距离县城较近的大学校,九年级学校开始安排统一补课(本县其他学校九年级大多都在周末补课赶进度),学期结束时,有家长举报,上级领导来调查处理,结果要求退回学生交的补课费。第二年上学期,学校再不提补课挤时间的事,按部就班,老师的复习迎考积极性大受挫折,结果,这年中考这个学校上重点高中的均衡指标完成三分之一不到!而且一直延续到现在,六七年中考成绩都垫底,完不成均衡指标。这不知是学生家长的胜利还是学生的胜利?
举报学校
怎么举报老师。
可以向学校所属教育局实名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如果学校的老师有违规举动或者体罚学生,那么想要举报他有以下几种方法。
1、可以选择市政府网,向市长信箱投信。现在政府很关注民众的问题,市民有诉求就肯定会你调查,给你办,特别是教育这块,国家都很重视。等政府有关部门下来调查,学校也不敢保私的,这样举报才有效,而且政府网是完全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的,不会透露给校方举报人的信息。
2、可以选择网上匿名举报。注册一个新邮箱,可以选择QQ邮箱、网易邮箱等,给教育局的电子邮箱写举报信,如实说明老师的违规情况。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
“为人师表”中明确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有偿家教的恶果很明显:一是导致教师“拜金主义”,二是影响正常教学进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条款清晰简洁地提出这点要求,在具体内容上也充实了这个问题。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也被重点首次列入。
如何举报校长违规贪污腐败
投诉校长贪污可以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校长贪污,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网络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1、举报的部门: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
2、举报的方式: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
3、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4、对举报人的保护:
(1)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4)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5)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5、对举报人的奖励:
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扩展资料:
1、搜集相关的证据
(1)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一切可以证明事实的材料。
(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通过合适的方式举报
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比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采用何种方式举报,举报人可根据案件情况和自身的情况确定。
3、如果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上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5、对举报人的奖励: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