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部队
我想你恐怕有误区,部队需要的工程建筑人员与地方的不一样,工程建筑部队不是用来盖房子的,一般都是用来建造战备工程的,如修建战备坑道,战备路和战备仓库等一些涉及军事机密的工程的,而这些工程需要的技术人员多为凿岩,爆破,混凝土施工还有工程技术安装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这些技术人员都是由部队自己培训,除非技术特别过硬,可由地方特招入伍,其他都是由部队自己培训,我不知道你的二级建造师是什么级别,但是部队有的军校和士官学校有专门的工程建筑专业,军校可以培训各个专业的专门技术人员,然后交给工程部队实习,积累工作经验,按年限和技术职称给与升级,所以一般工程部队不缺技术人员!
如果你的二级建造师是一个很牛叉的级别,你可以通过部队特招入伍成军官或者士官,但是我们部队从来没有特招过工程技术人员,我们部队是全中国唯一的一个专业的师级工程部队,负责二炮所有的导弹坑道的建设,也接过海军的潜艇秘密军港建设和空军的野战机场建设,我当5年兵,从来没听说哪个军官或者士官是地方特招的。也有不是军队的技术人员的,但人家都是中国科学院的院士或者哪个大学的专业博士作为技术顾问来到部队做技术指导的,反正是没听说现役军官或者士官是地方特招的!
军队的一般性工程,如营区的修建,营房的建设,不涉及军事机密的,都不要工程部队去建设,都是包给地方的工程建筑公司去做!
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199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工作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五条 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消防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
铁路、民航、航运系统的消防监督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第六条 每年十一月九日为本省消防日。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部署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普及消防常识,组织职工群众进行自防自救训练,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第八条 新闻、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做好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幼儿园、家庭应当加强对学生、幼儿、家庭成员的消防常识教育。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由消防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经验收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不得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的建筑工程和从国外引进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凡与防火有关的设计资料,应当送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第十二条 在城区不准塔建易燃简易建筑。确需临时搭建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送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并在规定限期内拆除。第十三条 禁止在输油、输气管线安全距离内构筑有碍管线安全的建筑物。第十四条 凡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合格的,发给消防安全许可证。
购买、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须由消防监督机构核发准购、准运证明;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监督机构指定的行车路线、时间行驶,并配置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第十五条 从事生产、维修、销售消防器材、设备、防火材料的单位,必须取得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自动消防系统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电工、焊工、油漆工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当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十八条 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经本单位防火负责人或安全保卫机构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第十九条 举办大型物资交流、展销、展览活动和焰火、灯火晚会,必须由主办单位制订防火、灭火措施,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批准。在古建筑或园林中举办展销、展览等大型活动,应当先经文物、园林主管部门同意。第二十条 饭店、旅馆、医院、影院、剧院、歌舞厅、商场、大型集贸市场、体育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区域,均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和自救设施,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第二十一条 农业、林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草原、森林的防火工作。
夏收、秋收期间,农业、电力、公安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通信管理,保障战时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和指挥防空袭斗争,根据《人民防空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通信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人民防空通信(包括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应利用邮电部门和军队现有通信设施以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部门)的专用通信设施保障。
邮电、军队和其它有关部门在规划、组织通信建设时,应考虑人民防空通信的需要。第四条 人防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地区人民防空通信工作。
邮电、电力、无线电管理、广播电视、建设规划、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同级人防部门做好人民防空通信工作。
省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邮电部门应设专人负责人民防空通信工作。第二章 建设第五条 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建设应贯彻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第六条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
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建设规划,由人防部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人防部门组织实施。第七条 根据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建设规划,需要设置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单位,必须按人防部门的要求予以安装;需要在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安装的,其通信工程应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同时建设。
安装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结构,应符合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的技术要求。第八条 组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所需线路,除人防部门自建外,按规定利用邮电部门既有线路;所需无线电频率,由无线电管理部门确定。第九条 人民防空指挥所和人民防空工程内的通信设施,由人防部门配备。第十条 新建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应与国家和军队的通信发展水平相适应,采用先进通信技术和先进通信设备。第十一条 人防部门自建的地下通信线路需要联通地上警报点或防空专业队时,可以利用邮电部门既有的杆路。第十二条 电力部门应保障人民防空通信的电力供应。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建设经费在国家拨款不足时,地方财政应予以支持,也可采取有关单位筹资方式解决。
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三章 使用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通信设施战时用于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和指挥防空袭斗争,平时可用于防灾报警、指挥抢险救灾和应急通信;经邮电部门核准,也可为社会提供国家允许的通信服务。第十五条 战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由当地人民防空指挥部决定并发布命令;平时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命令。第十六条 发放防空或防灾警报信号,由人防部门组织实施。
设置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单位,接到警报发放命令后,必须按时发放。第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部门确定人防部门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其他单位不得占用或混用。
人防部门用于战备的无线电台站免收频率占用费。第十八条 邮电、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或防灾警报信号。第四章 维护第十九条 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由设置单位维护管理,未经人防部门许可,不得拆除、转让或租借。第二十条 邮电部门对其提供的人民防空通信线路负责维护,保障畅通。因撤机、调局、改号、换线等原因需中断人民防空通信线路时,应提前与人防部门协商,并采取补救措施。第二十一条 人防部门负责自建的人民防空通信设施的维护,指导、监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设置单位对终端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测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和警报通信网的开通情况。
试鸣警报信号,必须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市民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人民防空通信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危害性作业。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三条 凡在人民防空通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人防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由人防部门按下述规定分别予以处理。拒不执行人防部门处理决定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安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或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责令限期安装;通信工程未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同时建设的,责令限期补建。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或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维护不善,造成损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擅自拆除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或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责令限期重新安装;擅自转让或租借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或警报通信终端设备的,责令立即收回,并没收非法所得。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立即停止;造成人民防空通信设施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怎么样?
在这个学校死了它也不会管你,交三年的学费,上两年的课,第三年就把你轰走了,冠冕堂皇的说什么实习,把你扔在一地质队做廉价苦力,最后到毕业时地质队也不要你了,因为转不了正,最可恨的是在大二让你滚蛋的时候跟你签生死协议,有几个学生在山东物化探院实习,晚上探照灯,还得干活在山上,结果六个人有四个人摔下山了,有两个重伤,而这个黑学校一分钱都不赔,物化探院更不不管,几个学生算是白死了,你要来了下一个死了,家里一分钱也得不到赔偿的就是你,你要打官司也打不赢,因为你跟学校签的生死不管协议了,你要不签你就不能实习,只能在家里呆着,而且一年后你拿不到毕业证,因为你没有实习,所以你想毕业就得实习,想实习就得签死亡不管协议,然后出事死亡,就白白的死了。你们懂了吗?反正我是怕了,你们还敢来吗?反正我是后悔了,不应该来的,不然我就会健康的,不会残疾,你们还敢来吗?
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02-05-22在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定州市军工路。
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30682700922129N,企业法人曹振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地平整;体育场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河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4338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0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4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4处分支机构。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河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二十三条 凡在人民防空通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人防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由人防部门按下述规定分别予以处理。拒不执行人防部门处理
政应予以支持,也可采取有关单位筹资方式解决。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三章 使用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通信设施战时用于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和指挥防空袭斗争,
,由人防部门配备。第十条 新建人民防空通信设施应与国家和军队的通信发展水平相适应,采用先进通信技术和先进通信设备。第十一条 人防部门自建的地下通信线路需要联通地上警报点或防空专业队时,可以利用邮电部门既有的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