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安徽省毫州市人民政府的电话和邮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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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有几个乡镇
宁化县辖11个镇、5个乡(截止2019年2月22日)。包括:翠江镇、泉上镇、湖村镇、石壁镇、曹坊镇、安远镇、淮土镇、安乐镇、水茜镇、城郊镇、城南镇、济村乡、方田乡、中沙乡、河龙乡、治平畲族乡。
宁化县位于北纬25°58′—26°40′、东经116°22′—117°02′之间,地处福建省西部,武夷山东麓,东邻明溪、清流县,西毗江西省石城、广昌县,南接长汀县,北界建宁县,是福建通往江西省的一大要冲。境内南北长78.29公里,东西宽68.08公里,总面积2407.19平方公里。
主要河道东溪、西溪会合于县城东郊,称翠江,县城所在地称翠江镇,距三明(高速经永安)137公里、福州(高速经永安、三明)354公里、厦门(经漳永高速)315公里、泉州(经永宁高速)302公里、江西南昌(高速经石城、南城)380公里、江西赣州(高速经石城、瑞金)226公里。
扩展资料:
建置沿革:
2012年9月13日,撤销曹坊乡建制,设立曹坊镇,以原曹坊乡的行政区域为曹坊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3年8月9日,撤销安远乡建制,设立安远镇,以原安远乡的行政区域为安远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4年12月17日,撤销淮土乡建制,设立淮土镇,以原淮土乡的行政区域为淮土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5年8月17日,撤销安乐乡建制,设立安乐镇,以原安乐乡的行政区域为安乐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5年8月17日,撤销水茜乡建制,设立水茜镇,以原水茜乡的行政区域为水茜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8年11月27日,撤销城郊乡建制,设立城郊镇,以原城郊乡的行政区域为城郊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8年11月27日,撤销城南乡建制,设立城南镇,以原城南乡的行政区域为城南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宁化县
参考资料来源:宁化县人民政府-宁化概况
古宁洋县
明隆庆元年(1567)析龙岩、大田、永安部分县地置宁洋县。 1949年10月1日,宁洋县解放,同日成立县人民政府。 1956年5月9日,中共龙岩地委发出《关于永安、宁洋、清流、宁化县划归龙岩专区所辖的通知》。(6日已在永安正式交接)。 1956年7月31日,龙岩地委、专署发出《关于执行“撤销宁洋县建制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原宁洋县大陶区划归永安县,双洋区划归漳平县,小溪区(7乡)划归龙岩县领导。具体来说,划归漳平管辖的有:城厢、员当、徐溪、溪口、城口、中村、温坑、坑源、赤水、田兜、安坑、香寮等12个乡(镇)、116个自然村、3001户、10930人,耕地面积42943.06亩。划归龙岩管辖的有:珍坑、陈地、邹山、小溪、营兜、大科、罗畲7乡。一、四两区划属漳平县为双洋区(内孔党等村划归龙岩)。
宁化县在哪个省和市
宁化县
概况邮编:365400 代码:350424 区号:0598 拼音:Ninghua Xian
宁化县位于福建省西部,北纬25°58′-26°40′,东经116°22′-117°02′。总面积3381.3平方千米。2003年末,户籍人口31.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37万人。通行闽西客方言清宁话。
县人民政府驻翠江镇,全县辖4个镇、12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翠江镇、泉上镇、湖村镇、石壁镇、城郊乡、城南乡、济村乡、淮土乡、方田乡、安乐乡、曹坊乡、治平畲族乡、中沙乡、河龙乡、水茜乡、安远乡。
在福建省三明市
桂林市政府或市长的邮箱
一般不会直接给市长的,都是由秘书处接听电话.所以打电话给秘书处就行了.而不同的秘书处有不同的职责.下面我给详细的目录你看.带有电话的.你自己看办:
(一) 第一秘书科 (电话:2848096)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处理和督办市长文电、信函、批示;负责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室、政府财政协调会、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纪要;编印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政务活动摘报;承办公务人员出国(境)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国防、编制、人武、财政、非税收入、审计、督查、机关事务、档案、市志、接待、驻外机构及驻桂单位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二) 第二秘书科(电话:2848534)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常务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市政府办、发展改革、物价、经济、国资、监察、财税、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粮食、编制、发展研究、信息化、政务公开、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负责与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
(三) 第三秘书科(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调研科牌子) (电话:2848510)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新闻办、红十字会、爱卫办及妇联、共青团、文联、社科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驻桂新闻机构、大专院校、民航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四) 第四秘书科(挂应急处置科牌子) (电话:2848096)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科技、知识产权、商务、口岸、公安、司法、法制、处纠、投资促进、台湾事务、打私、贸促会、中药产业化基地、应急处置及科协、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石油、 驻桂科研院所、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警备区、驻桂部队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处理打击走私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承办和处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文电和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
(五) 第五秘书科(电话:2848512)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民族事务、民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青狮潭水库、水产畜牧兽医、扶贫开发、供销、农机管理、老龄委、宗教、防汛抗旱、公路、气象、海事、水文、植物研究所、柑桔研究所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六) 第六秘书科(电话:2848511)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建设与规划、房产、园林、市容、市政、国土资源、人防、房屋、拆迁、房改、住房、公积金、旧城改造、地震、土地开发、漓江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七) 第七秘书科(电话:2848600)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经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煤矿安全、高新区、市场开发服务、工业联社及总工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盐业、铁路、邮政、电讯、烟草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八) 综合科(电话:2848377)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环保、外事、侨务、残联、侨联、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受理、交办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意见建议及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追踪督察;负责与党群组织、新闻单位、民主党派等方面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
(九) 人事行政科(电话:2848234)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负责市政府直属单位和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核算、财务管理及有关经费收支、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的政务、事务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文书科(电话:2848508)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政府机关机要通信、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公文和核稿、缮印工作;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文电办理的督促检查;负责文印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市直机关文件、电报、信件的收发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 信息科(电话:2848530)
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工作;负责综合整理有关政务信息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并组织实施市政府 综合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网络主干线和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相关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办理联入市政府计算机网络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 调查研究科(电话:2848262)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撰写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完成市领导部署的调研任务,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撰写办公室领导讲话稿、电函、调研报告及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 会议接待(电话:2848884)
负责市政府大型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电视电话会议桂林会场的会务工作;负责国务院、自治区和外省、市政府领导及区内各地市政府领导、市内各县政府领导来桂的接待服务工作,市政府领导到外地考察、有关外事活动的联络服务等工作;参与全市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 值班科(桂应急值守科牌子) (电话:2848509)
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自治区、各市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桂林值班信息》;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备和审核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市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传达、转办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 决策督查科(电话:2848825)
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党个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市政府全会、常务会、办公会、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反馈;负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的文书、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 专项督查科(电话:2848393)
负责本级和上级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反馈,对特别重要批示件组织开展专门调查;负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专项督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政务督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 “三大纠纷”调处协办科(电话:2801239)
负责本辖区内跨县区、跨地市、跨省际边界“三大纠纷”案件的协办;调处市直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案件;向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宣传有关边界权属纠纷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 “三大纠纷”督查科(电话:2828711)
负责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区调处跨县区、跨地市、跨省际“三大纠纷”案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负责“三大纠纷”案件的年度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总结及有关事宜的上传下达;负责调研、总结、推广全市“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 旅游产业协调督查科(电话:2848513)
负责对旅游产业法规、政策和全市旅游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检查,旅游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有关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年度内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进展、完成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 党委办公室(电话:2848504)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的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共青团、工会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怎么样?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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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安远镇,以原安远乡的行政区域为安远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2014年12月17日,撤销淮土乡建制,设立淮土镇,以原淮土乡的行政区域为淮土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2015年8月17日,撤销安乐乡建制,设立安乐镇,以原安乐
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
7日,撤销安乐乡建制,设立安乐镇,以原安乐乡的行政区域为安乐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2015年8月17日,撤销水茜乡建制,设立水茜镇,以原水茜乡的行政区域为水茜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2018年11月27日,撤销城郊乡建制,设立城郊镇,以原城郊乡的行政区域为城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