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搬运小说犯法吗(黑客写小说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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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盗号只为帮作者改小说一事引发热议,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这件事?

如果要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那么这个黑客读者肯定是违法的,没的说的,要是作者报警,他肯定要被抓去坐牢的,因为违反了我国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

现在的人,就是不知道法律的可怕之处,我都觉得奇怪了。如果能有盗号这个电脑技术了,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刑法》都不懂,这个是每一个读计算机的都要懂的,我就是读计算机的,我们老师还告诉我们不要乱爬虫,因为容易被警察抓了。

一:我国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 指的是什么?处罚如何?

官方的定义是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其实可以简单点,那就是未经允许入侵别人的电脑,那就是违反了我国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处罚的话,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来量刑。这个法律的量刑并不是很重。但是要注意,如果你侵入了别人的计算机,一般来还会有其它附加罪行的,比如你把国家机密盗取了。这你基本上是十年的刑事拘留起步了。所以不要去盗号,盗号要是引发严重的后果,也是算你的责任。到时候你只能入狱包吃包住了。

二: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读者的行为是属于什么程度的?

我特意咨询了一下我当刑事律师的朋友,他说这个读者的行为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行政拘留五天。因为这个黑客读者主观上并不是恶意上的,虽然法律不看主观原因,但是在量刑的时候,会参考主观因素的。虽然我这么说,但你不要以为带着好的目的去盗号就是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之所以量刑可以这么轻,前提是作者不打算深究。

搬运别人的作品但是@他了,犯法吗?

搬运听起来真的事非常简单,但是这其中蕴藏的风险大家知道吗?

首先搬运他人的作品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尤其是用来获得利益,谋取收益都是会触犯法律的,都会触犯什么法律,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权人有以上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情况,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傻豆传媒,关注回复“自媒体”添加客服,获得一套自媒体运营手册!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国家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那些还在做自媒体搬运的朋友们,真的需要小心一下了。

搬运小说署名来源地可以吗

不可以。

未经本人同意搬运小说即使署名也是属于侵权的,不可以发布。

相关法律常识: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网络传播权与数字化作品是相辅相成的,既然规定了数字化作品就必然涉及网络传播权的问题。网络传播不同于表演、广播、展览、发行等使用作品的方式,网络技术使作品在大范围内传播变得非常容易而且成本低廉,著作权人却由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无法了解作品被使用的情况,更不用说收取报酬了。因此如果著作权人无法控制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其应得的利益就会在网上无声无息地流走。将网络传播权作为版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利加以保障,有利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和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有利于促进中国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黑客读者盗号替作者改文”上热搜,读者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这个不用说的,这个读者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了,侵入别人的计算机,这就是违法的,这在刑法里面写着呢。

不过这事还有转机的,读者的行为的确是违法了,但是警察还不能抓他,因为作者没有报警,也就是说,作者没有去起诉他,所以说,最终的决定权在作者手里,这个黑客读者的生与死就全在读者身上了。如果作者起诉读者的话,读者肯定是刑事责任了,这个没办法按照行政处罚的方式来解决的。

一: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其实这件事说来也简单,就是某文集团下的一个作者的账号被盗了,而盗号的那个就是他的粉丝,最终作者知道自己号被盗了,也是因为黑客读者的提醒,黑客读者因为忍受不了他的小说更新速度,盗了他的号,重新给他整理了小说的剧情和大纲,就是希望他写小说写快点,不得不说,这黑客读者是真正的粉丝啊,居然费尽心思的盗号就只为了这个而已。

二:如果作者追究盗号读者的责任,盗号读者会被怎么样处罚?

那这样盗号的读者肯定要被抓,而且还要被提起公诉,罪名就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的轻重就看盗号读者的行为严不严重,我不知道法院怎么判定,但是在我个人看来,盗号读者的行为很轻,如果法院要判刑,最多也就是三个月的刑事拘留,而且还是那种社区的拘留,就是不用坐牢,自己在小区带脚铐待三个月就行了。

三:我个人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虽然这个黑客读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还是不建议这么做,因为在你看来是好的而已,对于作者来说,并不一定是好的,可能原本作者就是想按照那个大纲慢慢写的,你突然改了别人的大纲,让别人思路都没了,这真的挺麻烦的。所以最好以后被这么做了,有问题直接和作者沟通即可的。

4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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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2 上午 03:10:24

    了。如果能有盗号这个电脑技术了,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刑法》都不懂,这个是每一个读计算机的都要懂的,我就是读计算机的,我们老师还告诉我们不要乱爬虫,因为容易被警察抓了。一:我国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 指的是什么?处罚如何?官方的定义是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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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1 下午 08:47:01

    的行为。侵权人有以上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情况(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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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2 上午 04:11:18

    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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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2 上午 01:54:00

    读者的行为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行政拘留五天。因为这个黑客读者主观上并不是恶意上的,虽然法律不看主观原因,但是在量刑的时候,会参考主观因素的。虽然我这么说,但你不要以为带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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