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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 邮编是多少啊

065201 其实如果你写的地址是北京东燕郊的话 邮编写 100000 也可以的!一般都写065201 望采纳 你因该是燕郊的学生?可能是大一的

北京防灾科技学院

北京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单位;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单位。是中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其前身是国家地震局天水地震学校,1985年升格更名为“地震技术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升格更名为“防灾科技学院”。

截至2013年11月,该校坐落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余元;图书馆实体馆藏23万种,71万册。面向全国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首页入口:https://dean.cid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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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规范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以下简称“教改专项”)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绩效,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和《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改专项是指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下,本着“自主使用、统筹兼顾、突出绩效”的原则,立足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由我校自主设立的项目。

第三条 我校教改专项实施坚持以特色人才培养为目标,突出“强化特色,突出质量”的培养思路,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学用结合,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 建设任务和内容

第四条 我校教改专项主要用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优秀教学团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第五条 按照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结合专业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各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实施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

第六条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思政类”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本科生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条 实施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完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

第八条 实施“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行业相关局(所)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制定适合优秀人才成长的高起点、高目标的培养方案。

第九条 开展行业深度合作,创新与做实产学研人才培养过程与模式,鼓励引进社会产业教育资源或行业教育资源进学校、进课堂,通过项目方式将教学内容、学生及教师直接与产业、就业、创业相结合。

第十条 推进精品建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防灾减灾特色教材、虚拟仿真实践教学平台等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加强在线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利用。

第十一条 通过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形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

第十二条 建设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团队结构稳定、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突出的创新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学团队,鼓励部分教师到行业或企业单位脱产研修、进修或出国研修。

第三章 项目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教改专项项目采取“集中立项、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管理,由学校统筹项目库建设、项目立项和项目绩效考核,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1. 学校是教改专项管理的责任主体,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团委、发展与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实施项目管理。

2. 二级教学单位对教改专项项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项目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均要履行审核和管理职能,确保项目信息真实、准确。

3. 项目负责人对教改专项项目负有直接实施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教改成果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根据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点,结合教改专项资金预算和项目库建设情况,组织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项目论证或立项,协同发展与财务处统筹安排教改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基本要求:

1. 实施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2. 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团队实施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切实有效。

3. 可预见实施效果明显,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进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 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第十六条 项目经论证或批准立项后,申请人填报的项目申请书、任务书或实施方案即为项目管理依据,有关各方应严格履行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项目组成员和项目实施计划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 教务处将根据教改专项项目有关管理要求,组织各二级教学单位定期组织项目进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出现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专项经费使用不合理等情形,按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教改专项项目相关管理要求按期推进相关工作,按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提交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材料。项目到期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须履行报批程序申请延期结题;延期1次后,待下一次组织结题时仍未通过结题的,撤销项目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承担教改专项项目。

第十九条 项目无法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终止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履行报批手续;若终止项目,应及时完成财务决算,项目经费按规定退还学校处理,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终止所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应督促项目组成员完整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项目结题通过后,项目组须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归档工作。

第四章 项目库建设要求

第二十一条 教改专项项目库是为适应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提高中央财政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健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决策水平而建立的数据库系统,所有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预算都应通过项目库,进行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最后从项目库纳入部门及学校预算。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库包含以下项目:

1. 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计划:精品建设课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防灾减灾特色教材项目。

2.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

3.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教师教学业务与交流访问研修培训项目。

4.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计划:校外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虚拟仿真实验室(系统)建设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 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项目。

6.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计划: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设;示范专业、示范课堂建设。

7. 经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为可以立项的其他类型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关于贯彻财政预算改革要求推进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防科发财〔2017〕20号)的要求,教育教学改革资金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由教务处统筹,具体项目实施由项目所属部门协调安排。

第五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来源优先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另行安排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分次拨款、绩效管理、滚动资助”的管理模式。

第二十五条 教改专项经费可用于专项项目中预算的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使用经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二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二)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20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面向本校学生计划和面向外校学生计划两类。

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序号

学院

招生专业

面向本校学生招生计划数

面向外校学生招生计划数

1

地球科学学院

勘查技术与工程

10

10

2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20

20

3

地质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

20

20

4

生态环境学院

测绘工程

20

20

5

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

5

6

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5

5

7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

10

10

8

文化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10

10

注:当某一类计划报名考生人数少于该类计划数时,剩余计划可用于另一类报名考生的补录。

四、报名方式

学生可报考与原毕业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枝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査询。

(一)本校考生通过钉钉智能填表进行报名并确认。

(二)外校考生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年第二学士学位校外考生报名表》(附件1)并亲笔签名,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或高分辨率照片)于7月20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学校招生办电子邮箱(fzzsb@cidp.edu.cn),邮件注明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纸介材料在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其他方式报名无效,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

3.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五、本校考生资格审查及录取

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本校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经报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招生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规则,择优提出录取意见,并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外校考生资格审查、考试及录取

(一)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考生于2020年7月25日后登录防灾科技学院主页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注意:务必确保按要求填写、寄送报名材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未按要求经推荐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报名材料不全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者,责任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审核合格考生于2020年8月1日后登陆防灾科技学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8月10日08:30~10:00高等数学(广告学专业免试高等数学)10:30~12:00计算机基础14:00~15:30大学英语

考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8月10日,考试地点为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学校将组织学科专家阅卷,拟于8月15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在防灾科技学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将《复核申请表》(将与考试成绩同时发布在官方网站上供下载)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批准后由评卷组进行首次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考生对首次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首次复核结果3日内至防灾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再次复核,学校批准后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再次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再次复核结果。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五)录取办法

1.广告学专业按照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两科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成绩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计算机基础非选择题、大学英语非选择题成绩排序。

2.其他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1.2倍划定高等数学合格线,在高等数学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排序,择优录取、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排序,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高等数学非选择题、大学英语非选择题成绩排序。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学费标准为文科类4600元/生·年,理科类49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或500元/生·年,若物价管理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学院将按照新规定执行,专业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分类。

八、培养与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原则上由学校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学校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10-61596267)。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四)招生网站:

(五)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fzzsb@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6244、01061596216

学校网址:

(六)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请见防灾科技学院主页:)

谁知道防灾科技学院论坛的服务器建在什么地方?只有校内IP才能进防灾科技学院论坛吗?

60.190.114.36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只要这个论坛没对IP过滤做什么设置的话什么地方的都可以访问的,从IP来看是在浙江温州,具体哪个机房就不清楚了,去IDC里问问这个IP估计可以知道是哪个机房的IP,也就找到服务器所在地了,祝您好运

4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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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1 上午 04:42:17

    统筹,具体项目实施由项目所属部门协调安排。 第五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来源优先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另行安排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分次拨款、绩效管理、滚动资助”的管理模式。 第二十五条 教改专项经费可用于专项项目中预算的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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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1 上午 09:13:52

    通过项目方式将教学内容、学生及教师直接与产业、就业、创业相结合。 第十条 推进精品建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防灾减灾特色教材、虚拟仿真实践教学平台等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加强在线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利用。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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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1 上午 03:32:43

    申请终止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履行报批手续;若终止项目,应及时完成财务决算,项目经费按规定退还学校处理,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终止所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负责人应督促项目组成员完整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项目结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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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1 上午 03:54:44

    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项目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均要履行审核和管理职能,确保项目信息真实、准确。 3. 项目负责人对教改专项项目负有直接实施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教改成果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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