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厦门理工学院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厦门理工学院呢?报考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
目前厦门理工学院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
备注:
① 我校2023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否则不予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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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网址:
电话:0592—2188888
学费收费标准: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元;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
厦门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1106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394号
邮编:361005
学院网址: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软件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集美校区的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50元;思明校区的学生住宿视房源地点及规格情况而定,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及以上。
电话:0592-2189119、6291678
传真:0592-2188457、6291618
招生办网址:
邮箱:zsb@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2008年大专收多少?
厦门理工学院专科2007年提前批面向厦门的投档分生成。面向厦门文史类最低分445分,最高分518分;理工类最低分383分,最高分498分。
你今年考433,现在分数线还没有出来,但今年考高分总体人数比去年少,分数线应该有所降低,所以估计还是能上线的。
厦门理工2007年专科会计录取线文科最低分488,最高分514,还是比较热门的,软件技术最低445,文秘最低460,营销与策划最低460,旅游管理最低465,工商企业管理最低472,国际贸易实务最低486.
以上所列是厦门理工学院的文科所有专业,供你参考。但433报考会计很难,其它专业看看。
厦门理工学院2012年的年历?
到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官网看,里面有厦门理工年历,我发不上去
厦门理工学院考研一般选什么学校
厦门理工学院是与厦门经济特区同日诞生、同步发展的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培育高校。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面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主要学科门类。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
备注:
① 我校2023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否则不予准考。
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上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领域。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jsb@xmut.edu.cn(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考点所需核验的相关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的,且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报考非定向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负责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请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笔试或图形创意
12月24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 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 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08:30-14:30 建筑设计(6小时快题)
(五)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23年3月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A类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者,届时将通知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开始,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校核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六、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在经过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3年7月-8月发放,具体根据招生进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的体检要求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而确定。
十、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情况
(一)拟招生计划:2023年拟招生计划数为710名(含非全日制2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后续国家正式下达为准。
注意,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考生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院(或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8000元/生/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1100-1300元/生/年(房源人均面积不同,由公寓办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招生专业(类别、领域)
1.学术学位
①机械工程(0802),不区分专业。
②建筑学(0813),不区分专业。
③艺术学理论(1301),不区分专业。
④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不区分专业。
2.专业学位
①电子信息(0854),分6个领域: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06控制工程;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②机械(0855),不区分领域。
③材料与化工(0856),定1个领域:085601材料工程。
④能源动力(0858),定1个领域:085801电气工程。
⑤土木水利(0859),分3个领域:085901土木工程;085902水利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⑥体育(0452),分2个领域:045202运动训练;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⑦会计(1253),不区分领域。
⑧艺术(1351),分3个领域:135104电影;135105广播电视;135108艺术设计。
十一、奖助政策
奖助学金仅限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
(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6000元/生,覆盖面100%;二、三年级一等12000元/生(占比10%)、二等8000元/生(占比20%)、三等4000元/生(占比45%),覆盖面75%。
(二)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三)专项奖励:学校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创新成果奖、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互联网+大赛等项目可获得专项奖励。
(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五)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和参与导师科研等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参与的项目或承担的工作量发放。
(六)见习工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可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二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培养方案进入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校外实践,研究生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预就业协议,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工资。研究生实习期间校内奖助学金同时发放。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解释权归研究生处。
十二、考生考试咨询
(一) 关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
单位
一级学科/
专业类别
名称及代码
专业/领域
名称及代码
咨询电话
0592-
咨询群号
咨询邮箱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工程080200
龙老师
6291350
744201290
417265950@qq.com
机械
0855
机械0855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林老师
6291549
775108413
8692014@qq.com
会计1253
会计12530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
计算机技术085404
软件工程085405
陈老师
6291929
91064754
524330075
245361985@qq.com
土木水利0859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5
于老师
6291823
731975527
376499892@qq.com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王老师
6291735
547253956
2011130601@xmut.edu.cn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能源动力0858
电气工程085801
胡老师
6291517
724767931
eea@xmut.edu.cn
电子信息0854
控制工程08540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0859
水利工程085902
高老师
6291520
552104110
2021000058@xm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
材料工程085601
程老师
6291328
424690196
424690196@qq.com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艺术学理论1301
艺术学理论130100
范老师
6291205
823273712
2021880019@xmut.edu.cn
艺术1351
电影135104
753983977
2021880019@xmut.edu.cn
影视与传播学院
艺术1351
广播电视135105
蔡老师
6291700
673648096
shishang@xmut.edu.cn
设计艺术学院
艺术1351
艺术设计135108
张老师
6291126
712098544
zhangjing@xmut.edu.cn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0813
建筑学081300
刘老师
6291229
852687987
2317106835@qq.com
土木水利0859
土木工程085901
体育部
体育0452
运动训练045202
社会体育指导045204
赵老师
6291131
548686815
44819992@qq.com
(二)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2-6291727、0592-6291572
电子邮件:yjsb@xmut.edu.cn
单位代码:11062
网 址:
邮政编码:361024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独立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标志性创新成果达到学校和各学位点学位授予相关要求,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和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 我校艺术专硕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类别或领域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
3.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 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十四、 本简章由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
★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容
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名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 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 福建师范大学 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02水利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⑥体育(0452),分2个领域:045202运动训练;045204社会体育指导。⑦会计(1253),不区分领域。⑧艺术(1351),分3个领域:135104电
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3月中下旬开始,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校核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六、调剂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
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