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
1、可以。 2、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但其为间接证据,且证明效力较低,需要和其他证据相印证。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网络聊天记录的取证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式明显带有偶然性,不能作为常态化的确认方式,后两种方式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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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通过佐证的方式来形成证据链。可以佐证的证据有能够证明借款的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手机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是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伪造,当事人使用手机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注意证明聊天双方的主体,聊天信息的完整性和获得聊天信息手段的合法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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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
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
明借款的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