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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投诉交警,到什么部门或者打什么电话?

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扩展资料:

第十二条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施行一年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该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包括配套规定的制定、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下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三)实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年度执法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实行行政复议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职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吊销证照、责令停业整顿、2000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实行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赔偿的案件和人民法院判决其作出行政赔偿的案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八)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造成管理相对人严重损害的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追究。

(九)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单位撤销或者修改;

(二)对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由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协调;

(三)对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冲突,属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负责审查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报告;

(四)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

(五)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纠正或者责令改正;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的,按《行政复议条例》处理;

(六)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西双版纳勐海县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1、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景洪市么龙路3号。电话:0691-2122215。2、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勐养镇新仓库旁。电话:0691-2432616。3、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思小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干坝中队。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大渡岗乡大渡岗收费站旁。电话:0691-2441888。4、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小磨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地址:西双版纳勐腊县交通局旁。电话:0691-8134906。5、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北路344号。电话:0691-812383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交警部门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怎样能查到具体人数

【1】举例:【交警支队组织架构、职能分工、部门业务、电话、职务的具体方法,供参考】

机构名称: 办公室负 责 人:李XX 联系电话: 0736-7703239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负责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及其动态的信息反馈、拟制支队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做好各类会议材料和准备工作和会务保障。2、负责机关各类文件、资料的呈递、阅办及机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的枪支、弹药和警械警具的管理以及被装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工作。4、负责院内基建施工管理和基础设施以及水电、机械设备的维修保管,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5、负责支队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值班计划;保管支队行政印章。6、负责内驾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牵头处理内驾事故,配合纪委检查警容风纪。

机构名称: 政治处负 责 人: 梅XX 联系电话: 0736-7703583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贯彻落实支队党委的决议,承办支队党委的日常工作,综合党委工作情况负责支队机关直属大队、公路巡逻大队、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党的组织建设。2、组织调查研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培养发现典型,提出队伍建设意见,及时发现、培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3、配合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二层骨干和各区县(市)大队领导班子的考察,提出任免调配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参谋部门的作用。4、负责掌握全市交警系统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情况,提出调整增补意见,保管本系统省管理编制和机关、直属机构科级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5、按干部管理权限输有关人员的调动、转正定级、任免、奖惩、劳动工资、离休、退休、抚恤、技术职称评聘等手续,协助干警解决子女就业、就学。6、办理警衔申报手续。7、 负责老干、计生和团委工作。8、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岗位培训工作。9、负责制定各区县(市)交警大队和支队机关的岗位目标考核标准,并牵头组织实施。10、负责干警各种证件、警用物资、武器警械等发放范围的审核工作。11、负责机关临时工聘请的审查、工资发放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机关服务中心进行劳动用工的管理。12、完成支队党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财计科负 责 人: 卢XX联系电话: 0736-7703816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认真贯彻落实财计工作和法律、法规、制度和纪委。2、负责管理全市交警系统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计划,保证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3、负责审计各区县(市)交警大队的财务帐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4、负责基建计划的报批,基建经费的筹措和预、决算工作。5、负责全市交警系统控购商品的报批,各类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以及资料的收集建档保管工作。6、负责各类交通管理收费标准和制订、报批和收取工作。7、负责各类票据的保管、下发、回收、现金安全储存、领取和日常经费开支的审核工作,按政工科提供的文字依据发放工资和各类津补贴。8、 负责全市交警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案件。 机构名称: 监察室负 责 人: 刘XX 联系电话: 0736-7703591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负责全市交警系统干警的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2、 负责全市交警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3、 负责形象监督员的聘请和管理,及时征求社会各界的反映,有针对性的给党委和政工部门提出加强执法监督的建议。4、 负责“错办业务追究制度”的落实和警容风纪和检查。

机构名称: 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负 责 人:陈XX 联系电话: 0736-7703553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组织对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审批,收缴吊扣证件,承办肇事扣证驾驶员的恢复、复验把关审批工作。2、负责惧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寻各区县(市)预防事故,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性的交通安全组织,经常性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具体承办市直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年度审验,指导各区县(市)的年度审验工作。4、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5、 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民警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案件,协助办公室牵头组织的内驾人员年审和内驾事故处理的原因分析及其责任认定。

机构名称: 法制科负 责 人: 易XX联系电话: 0736-7703539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 1、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研讨,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经常性的开展执法常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全市交警系统的执法水平。2、 负责本单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核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3、 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法律咨询工作。4、 承担“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具体工作。5、 承办拘留审批的有关法律手续,制作各类法律文书。

机构名称: 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负 责 人: 秦XX联系电话: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负责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对市城区(含本市各区县市城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适时抓拍,为市城区重大活动、特勤管理、民警快速出警等提供服务。

机构名称: 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负 责 人: 陈XX联系电话: 0736-7703537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掌握交通流量变化,研究对策,适时组织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保证畅通。2、 负责道路交通指挥,负责三级以上道路交通警卫和大型保卫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市)开展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3、 负责全市创建平安大道以及全市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4、 负责全市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督促公路交通部门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工作。5、 参与对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6、 负责对大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7、 负责对全市道路检查站(点)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出租车辆。8、 负责城区客运车辆的使用牌和线路牌的管理,牵头搞好城区客运交通的科学组织。9、 负责城区禁区通行证、机动车“超长、超高、超宽”公路通行许可证核准发放、管理工作。10、 负责畅通工作与平安县(市、区)的创建工作。11、 负责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12、 负责全市校车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车辆管理所负 责 人: 岳XX联系电话: 0736-7898531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检查、指导、监督各区县(市)交警大队的车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2、 负责全市机动车制造、组装、改造、改装厂家的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3、 负责办理机动车上户、转籍、异动和变更手续,签发转籍通知单,核发各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牵头组织全市机动车的报废工作。负责全市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管理和各种数据的登记、统计及其分析、上报工作。4、 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年度检验和检测站、流动检测车的日常业务管理,办理市真单位机动车的初检工作。5、 负责全市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标志、餐具的审批发证工作和公安专用号牌的管理。6、 配合办公室管理全市交警系统内驾车辆,参与事故处理,对内驾肇事车辆进行技术鉴定。

机构名称: 驾驶员管理所负 责 人: 陈XX 联系电话: 0736-7898381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驾驶员管理的规定,落实支队有关决议、决定,检查指导、监督各区县(市)交警大队的驾驶员管理工作,组织业务培训。2、 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车辆的安全检查、教练员的资格审查,参训学员的报名审批和培训的质量监督工作。3、 承办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异动、转籍和遗失补证等各项业务手续。4、 配合安宣科、交通秩序科完成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表的接收归档保存工作,对肇事和违章驾驶员的证件暂扣、注销工作。5、 配合办公室完成对内驾人员的肇事处理工作。

机构名称: 常德机动车驾驶员考场管理处负 责 人: 何XX联系电话: 0736-7898409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驾驶员管理的规定,落实支队有关决议、决定,检查指导、监督各区县(市)交警大队的驾驶员管理工作,组织业务培训。2、 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车辆的安全检查、教练员的资格审查,参训学员的报名审批和培训的质量监督工作。3、 承办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异动、转籍和遗失补证等各项业务手续。4、 配合安宣科、交通秩序科完成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年度审验表的接收归档保存工作,对肇事和违章驾驶员的证件暂扣、注销工作。5、 配合办公室完成对内驾人员的肇事处理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应用管理大队负 责 人: 朱XX联系电话: 0736-7703801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负责支队车辆、驾驶员、事故、文秘、人事、财务、交通违章、驾驶员适性检测八大微机系统的管理,通讯网络(包括无线有线通讯和传呼机)两大指挥系统的技术管理、软件设计、故障排队零配件筹措、操作人员的调拨、调整、管理和任务分配工作。2、 负责各国道路交通管理新技术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应用推广工作,开展交通工程学术讨论活动,及时提出加强科技建设的方案,努力提高全市交警系统现代化管理水平。3、 配合政工科负责全市交警系统民警新技术应用的培训教育和指导。

机构名称: 特勤大队负 责 人: 刘XX系电话: 0736-7703590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担负教导队职责,对支队及各大队民警进行综合素质和专项培训,制定培训计划。2、 对 319 、 207 国道实行机动巡逻执勤,做为支队机动大队,快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畅通。

机构名称: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负 责 人: 鄢XX联系电话: 0736-7703580 公务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负责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登记、发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管理职能。2、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情况实施监督。3、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2】你如果知道被查询人姓名:什么职务、所在部门人数,直播电话,【立马搞定】

【3】一般国家政府执法职能机构:【集体办公单位:人数相对变动较大】

举报交警队,应该上哪儿举报?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2、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3、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扩展资料

投诉交警的正常途径方法:

1、通过电话举报、控告

各地的公安局都有警务督察部门,受理群众的电话举报、控告。一般有公开的受理专线电话,该热线电话是提供24小时受理服务的。

2、通过书信举报、控告

可以通过信件,向当地的本级或上级公安局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监察处)反映相关情况。可以直接就写公安局的纪检部门收。

3、通过来访举报、控告

可以亲自到本地的公安部门的接待群众来访室,直接反映情况。

4、其他的途径举报、控告

可以向信访、纪委、检察、人大、政府、党委投诉,这些单位一定会直接受理或把投诉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另外,也可以直接在当地公安的网站上投诉;或直接向该警方的主管单位领导反映,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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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5 上午 01:44:12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施行一年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该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包括配套规定的制定、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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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5 上午 07:13:58

    邮箱: cdjjzd@changde.gov.cn 工作职能:1、 负责全市交警系统干警的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2、 负责全市交警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3、 负责形象监督员的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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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5 上午 05:17:41

    局都有警务督察部门,受理群众的电话举报、控告。一般有公开的受理专线电话,该热线电话是提供24小时受理服务的。2、通过书信举报、控告可以通过信件,向当地的本级或上级公安局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监察处)反映相关情况。可以直接就写公安局的纪检部门收。3、通过来访举报、控告可以亲自到本地的公安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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